在巴黎历史上,有很长一段时间,消防救火任务得由居民自行承担,或者由一些并非职业性的团体负责。
后来,这一任务先后逐渐交给了王家夜间巡逻队(guet royal)﹑市民夜间巡逻队(guet bourgeois)和各市镇的执政官们(magistrats communaux)。
1524年,巴黎议会决定,居民每天晚上须在市政官指挥下组成夜间巡逻队,而且规定每家必须储水,并在窗前点亮灯笼(最早的城市公共照明便由此而生!)。
1681年,巴黎市内及郊区的修道院﹑市政长官(échevin)和显贵家里都分发了水桶和钩子;在市政厅设立了一个中央蓄水库,并向居民指明设在城内各处的二级蓄水处。但是,当时发生火灾时,只有教士﹑建筑工匠和由法国和瑞士人组成的王家卫队才会参与救火。
1715年,国王路易十四任命弗朗索瓦•杜姆黎耶–杜贝利耶(François Dumouriez du Perrier)为公共消防水泵总监,并规定不必由市民承担任何费用。因此,杜姆黎耶–杜贝利耶实际上可以算作是巴黎的第一个职业消防员。
1719年,在当时巴黎市的5个区内,已经设立了17个公共消防水泵,由四十名卫士(gardien)和副卫士(sous-gardien)负责维护和操作使用。这40人虽是巴黎最早的一批消防员,但还不是专职消防员。
1810年7月1日,奥地利驻巴黎大使馆为庆祝拿破仑一世与玛丽–路易丝公主(archiduchesse Marie-Louise)结婚而举行舞会,期间发生火灾,导致近百名客人死亡。
这一惨剧促使拿破仑于1811年9月18日颁布皇帝谕令,决定创建一个巴黎消防工兵营(bataillon de sapeurs-pompiers de Paris),专门承担巴黎市的火灾消防任务。
由于在当时的背景下,只有军事建制才能保证效率,所以,拿破仑下令创建的巴黎消防队属军队编制,归属陆军;它不仅是法国,而且大概也是全世界最早的一支军事化的职业消防部队。